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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一对一随机聊天app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11    点击:

国外一对一随机聊天app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办法


按期缴纳团费是团员的义务。切实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是团组织教育管理团员的一项措施,也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的缴纳

(一)缴纳团费的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学生团员(包括研究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

3、各基层团组织须将应上缴团费的100%上缴校团委;

4、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团章规定缴纳团费;

5、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党费,可以不缴纳团费。但自愿缴纳者不限;

6、团员除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

(二)缴纳团费的时间

1、每个团支部组织委员每月向本支部团员收取一次团费,上交所在学院团委;

2、各学院团委在每半年向校团委上缴一次团费;

3、校团委每年向团市委上缴一次本年度应缴团费;

4、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缴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时缴纳时,经团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缴纳或预缴、补缴,预缴、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三)缴纳团费的办法

1、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在收缴团费时,必须核对本支部团员数、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将详细情况报所在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负责人在受理各团支部团费后,须安排学院团干部在缴纳团费的团员的团员证上予以注册;

3、校团委、学院团委收缴团费的负责人须在收缴团费时汇总团员人数、缴纳团费人数、应缴纳团费数和实际缴纳团费数;

4、学院团委出现所实际缴纳的团费与应缴团费不符情况时,学院团委须查找原因并出具正式情况说明书,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5、校团委团费收缴负责人受理基层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须在出具收据并加盖公章。

二、团费的管理

1、校团委设专人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2、校团委建立健全团费收支帐簿,做到手续健全、帐目清晰;

3、各学院团委应妥善保管好团费缴纳凭据。

三、团费的使用

1、严格团费的使用范围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业上。以下所需费用可从团费中列支:

1)培训团员、团干部费用;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学骨干培训班培训费用;

3)团员、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等费用以及订阅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团员读物、杂志的费用;

4)年度优秀团组织、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表彰费用;

5)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共青团员的表彰费用;

6)共青团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获重大荣誉表彰费用;

7)各学院团委主题团日活动的配套费用;

8)组织大型团日活动所需费用;

9)优秀志愿者表彰的费用;

10)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其他与共青团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有关活动费用。

2、团费开支要注意节约,合理使用,防止超支,反对浪费。

3、团费支出要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须有正式发票,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名,并详细注明用途。

4、团费记账和现金有两个人分别负责管理,接受校团委书记的监督和指导。

5、团费要做到专款专用。